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红寺堡区深入开展“政务公开系列活动”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索引号 | /2022-00631 | 文号 | 红政办发〔2022〕64号 | 生成日期 | 2022-08-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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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发布机构 |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| 责任部门 |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|
有效性 | 有效 |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新民街道办事处,政府各部门,各分局,各人民团体、直属事业单位,区属驻红各单位:
现将《红寺堡区深入开展“政务公开系列活动”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8月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红寺堡区深入开展“政务公开系列活动”实施方案
为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、优服务、强监管作用,切实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、提升政府效能的重要抓手,紧扣自治区、吴忠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,现就开展“政务公开系列活动”提出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宁政办发〔2022〕29号)和《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吴政办发〔2022〕15号)精神,于2022年8月开始,10月底结束,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,在全区开展“政务公开系列活动”,重点围绕夯实公开工作基础、提高政策公开质量、扩大公众参与方面等深化政务公开, 不断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、有效性,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建设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二、活动内容
(一)聚焦基础,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。为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,保障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,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培训计划,积极筹划各类培训,精心安排培训内容,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。
1.举办红寺堡区2022年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。2022年6月9日起,对各单位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安排了为期3天的跟班学习,主要对《红寺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、政务公开主板业务实操进行现场培训,包括信息发布、政策解读,政府网站、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与载体管理及使用,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,12345平台、互动交流等投诉平台办理,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务公开骨干业务实操能力。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,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》等文件,对我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、业务骨干进行培训,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,不断提高指导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能力和水平,为红寺堡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打好坚实基础。
责任单位:政府办公室
配合单位:宣传部、网信办、融媒体中心、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(单位)、工会、团委、妇联、残联、档案馆史志馆、图书馆
完成时限:2022年8月20日
2.开展“互观互学交流研讨”活动。由督查室、政务公开办联合组成督查组,对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(单位)2022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,评选出5-10个“政务公开优秀单位”,在红寺堡区内开展“互观互学”活动,组织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(单位)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到评选出的优秀单位观摩学习,学习结束后组织领导干部交流研讨,分享经验做法,寻找差距,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。
责任单位:政府办公室
配合单位: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(单位)、融媒体中心
完成时限:2022年10月底
(二)聚焦服务,进一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。开展“政策公开讲”节目录制活动。不断创新公开形式,合理运用新媒体平台,提高政务公开实效。始终坚持立足区情实际、着眼民生服务,使用深入浅出、通俗易懂的语言, 配以案例、数据, 让群众、企业对涉及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听得懂、记得住、信得过、用得上。一是就民生领域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政策内容进行讲解,既要力求专业,提升政策解读的准确性、权威性,又要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讲解的可读、可看性,真正起到接地气、扬正气的正面宣传作用。二是结合红寺堡现阶段重点产业、招商引资等重点内容,以政策文件为依据,选择2-3个能够展现红寺堡产业特色的点位,以在田间地头、产业园区讲政策的形式,把群众关心、企业关注的惠农、惠企政策讲明白、讲清楚。各部门(单位)请于8月5日前报送“政策公开讲”节目录制活动访谈提纲及信息统计表至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,具体录制时间(访谈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)、地点等事宜请相关部门于8月9日前与融媒体中心完成对接。
责任单位:发改局、教育局、科技局、工业商务局、民政局、司法局、财政局、人社局、自然资源局、住建交通局、水务局、农业农村局、文体局、卫生健康局、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审计局、统计局、乡村振兴局、综合执法局、医疗保障局、审批服务管理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分局、生态环境分局、公安分局
配合单位:融媒体中心
完成时限:2022年8月底
(三)聚焦职能,进一步扩大政务开放参与。开展“政府开放日”活动。全面落实《全区“政府开放日”工作方案》(宁政公开办发〔2021〕28号),进一步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。各部门(单位)结合年度重点工作,围绕公众关注领域,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、形式多样、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活动,邀请市民代表或社会公众进机关、进现场、进会议,使市民走进政府、让公众靠近机关,了解政府运行,监督政府工作,推动政府开放,促进政府透明,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,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、执行力和群众满意度。具体要求见附件2。
责任单位:各部门(单位)
配合单位:融媒体中心
完成时限:2022年9月20日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强化责任落实。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(单位)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做好提前量,认真完成政务公开档案整理、资料报送工作。各部门(单位)要结合自身优势,积极谋划“政策公开讲”“政府开放日”活动,细化措施,做到目标很明确、活动有抓手、措施好操作,切实把活动组织好、开展好。
(二)全力营造氛围。各部门(单位)要通过多种形式,对活动进行宣传发动,对干部职工进行深入动员,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、电视、网络、简报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,大力宣传“政策公开讲”“政府开放日”活动成效,政府办将联系融媒体中心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,努力营造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。
(三)提炼归纳总结。各乡镇(街道)、各部门(单位)要及时提炼总结,按照具体时间节点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政务公开办汇总,并通过本次活动,归纳梳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运用到今后政务公开工作中,确保活动搞得有效果、有成果。方案中涉及的每一项活动都将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,请严格按照要求落实。